“孩子突然像變了個人一樣,真難管”,這是諸多家長對孩子叛逆的共鳴,卻不知到底是什么原因所致。其實這一切是孩子青春叛逆期到來的表現,我國把11-12歲定為青春期早期,由于這個時期的孩子難管,所以國外也將其稱為“狂躁期”、“困難期”等。
由于升學、人際關系等壓力的增大,處在青春期的學生心理發生變化,如果沒有對其進行適當引導,孩子很容易在認知、理解、運用等環節產生技能和心理上的障礙,尤其在一些非正常的外界因素影響下,往往會激發他們潛意識的反抗,刺激他們對外界采取抗拒行為,形成逆反心理。
據調查顯示,由于現今孩子所處環境較其父母所處環境復雜得多,所以他們的青春叛逆期比其父母早到1-2年,也承受了更多的壓力。所以當孩子有些“叛逆”時,家長不于擔心,要理解孩子,注意調整教育方法。
叛逆期是指青少年正處于心理的過渡期,其立意識和自我意識日益增強,迫切希望擺脫成人(尤其是父母)的監護。他們反對父母把自己當小孩,而以成人自居。為了表現自己的“非凡”,他們也就對任何事物都傾向于批判的態度。
正是由于他們感到或擔心外界忽視了自己的立存在,叛逆心理才因此產生,從而用各種手段、方法來確立“自我”與外界的平等地位。叛逆心理雖然說不上是一種非健康的心理,但是當它反應強烈時卻是一種反常的心理。
中國長期的家長專制思想在一些家長中仍然存在,家長對子女的教育缺乏民主意識,總認為孩子還不成熟,要服從自己,不能有自己的看法,否則就是“忤逆” “對著干”,因此,孩子不會或很少會把父母當成自己的傾訴對象,怕自己做錯事后,受到家長責備。許多中學生認為自己做錯事后,反感家長的指責,而對他們反感的原因是因為家長們盛氣凌人,態度生硬。
隨著高中生的成長,立意識漸強,要求有自己的處事方式,不希望受到過多的管束。而某些家長出于對子女的保護,什么事情都替孩子包辦,這樣子女的渴望立與家長不恰當的好意關心,就會產生思想上的沖突、矛盾。或許有些家長因工作繁忙,很少與子女談心,進行思想交流,只是定下一些嚴格的規定來約束限制子女的行為。因此,作為子女的高中生沒有一個和諧溫馨的家庭環境,與父母缺乏交流,就容易產生叛逆心理和叛逆行為。
青少年時期有逆反心理很正常沒有必要過于擔心,如果這個時期的孩子對家長的任何建議都持抵觸情緒,那要擔心的是家長的溝通方式問題。青少年時期正是建立自身價值觀的時期,家長應該明白沒有哪一種價值標準是正確的,所以應該尊重孩子個人的價值取向,如果你覺得不對也沒有必要強行灌輸,因為這個時期已經不在是兒童期那樣孩子對家長有一種崇拜意識,你應該盡可能的告訴孩子有哪些人持有哪些價值準則,這些人又處于怎樣的環境,在告訴他你所持有觀點,至于他應該怎么做那是他自己的事情,應該由他自己解決。
常言道:“精誠所至金石為開”。只要我們尊重和信任孩子,走進孩子的心靈,平視他們的叛逆行為,我們相信每個孩子都是好孩子。因此,教師也要做到以下幾點:
(1)、學生與老師在道德人格與法律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,所以,教師也要尊重學生的人格。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,不對學生冷嘲熱諷、不對他們進行心理施暴,做一個合格的老師。
(2)、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個性,沒有兩個完全一樣的孩子,因此,我們不能把學生培養成一模一樣的人,更不要強迫學生按我們的意愿行事,做一個毫無主見的“傀儡”,我們要尊重學生的個性,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出有創造力和動手能力的人才。
(3)、蘇霍姆林斯基認為:自尊心是人性的頂峰,激發學生的自尊心是教育工作的頭一條金科玉律,而且十分形象地指出:對它“要小心得像對待一朵玫瑰花上顫動欲墜的露珠。”這些論述給了我們的啟示:只要教師尊重學生,相信學生,熱愛學生,激發學生的自尊心,學生就會增強信心,向著好學生的方向努力,終就一定能成為一個好學生。